近日,青岛市法润商事调解中心仅用不到一周时间成功调处一起涉及123人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使矛盾纠纷一次性化解,减少了诉讼案件及衍生案件发生,公正、高效维护了股民的合法权益。青岛中院立案一庭案件审核人员在审核案件时发现有123件被告为同一家投资股份公司且案由均相同的案件。仔细了解案件信息后得知,该系列案件被告某投资股份公司因披露的公司年报存在证券信息披露不真实,构成虚假陈述侵权行为,受到行政处罚。包某等123名投资者依据相关规定以某投资股份公司构成虚假陈述侵权为由,要求其赔偿各项损失200元左右至30万元投资差额损失不等。
立案一庭工作人员根据当事人提供的诉讼材料,并检索青岛中院相关业务庭就该公司系列案件作出的已生效判决,认为这批案件具有较大诉前调解的可能,就引导当事人进行诉前调解,当事人均同意案件进入诉前调解程序。青岛中院将该批案件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委派给特邀调解组织青岛市法润商事调解中心开展调解工作。青岛市法润商事调解中心当日将案件指派给一名经验丰富的调解员组织调解工作。因原告分布在甘肃、陕西、新疆、上海等全国多个地区,调解员在了解案件基本情况后,为高效化解纠纷,减少当事人奔波,组织通过远程线上方式进行调解。调解中,调解员根据相关案件示范判决,梳理纠纷脉络,引导当事人理性解决问题。最终促成122名原告与被告公司达成调解协议, 1起案件经核定无投资损失后原告撤回起诉。
青岛市法润商事调解中心将在诉前调解工作上继续深耕细作,以诉源治理实质化、纠纷解决高效化为目标,持续推进民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有序开展;通过为当事人提供多元可选的调解方式,满足当事人对调解服务的个性化需求,努力为当事人提供更便捷、高效、多元的化解服务。